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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职人员创业可贷50万

作者:佚名    创业中心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7 我要参与讨论

    为进一步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市劳动保障局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新的开业贷款担保政策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不仅进一步降低了开业贷款贴息门槛,而且在职创业人员也可以获得开业贷款担保政策的扶持。开业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三年,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政策放宽了开业贷款担保范围,担保的对象由原先的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注册开业的开业者都可以申请开业贷款担保。同时,新政策对新办小企业的申请范围,由原先的工商登记一年内放宽到工商登记三年内。

  开业贷款贴息门槛降低。按照新政策,贷款申请人只要在贷款期间稳定既有的就业岗位并按时还贷,就能获得全额贴息。而原有的政策规定,贷款申请人必须在贷款期内净增就业岗位,才能享受贷款贴息。

  具体说来:如张先生申请了一年期的开业贷款10万元,按照现行贷款执行利率,其贷款所付利息为5580元。按新政策规定,在贷款期内,只要张先生所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小企业能够确保3名本市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稳定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到全额贴息,不足3人将享受部分贴息,具体如下表:

  提醒:开业贷款政策详细信息请访问:http://kaiye.12333.gov.cn(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开业指导频道),咨询电话:62748577×1005或62297546。10月15日9:00至11:30全市五个咨询点将举办开业贷款政策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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