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讨论相关监管措施,网上交易要照章纳税
千千万万的网上商店可能面临着新的选择:要么关门大吉,要么进行工商登记。近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这也意味着,网上商铺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纳税。
近年来,网上开店红红火火,但无照经营、假货泛滥甚至欺诈横行也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商务部在说明中指出,当前,网上交易发展快,潜力大,但网上交易参与方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网上交易的行业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网上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环境体制建设还不完善。这表明,虚拟的网上交易行为迟早会被纳入现实的商业运行轨道。
网上交易均需工商注册
商务部信息化司有关人士表示,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批的,但一旦有了“商行为”,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所谓“商行为”,需要具备几个特征:以营利为目的;以此为职业(兼职也算);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持续性和不间断性。
商务部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网上交易也作出了明确定义:当事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网络通信手段进行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可分为B2B(企业间交易)、B2C(企业和消费者间交易)、C2C(个人间交易)和G2B(政府和企业间交易)四种。
对于这四种交易模式,商务部明确提出:“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出卖人,买受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这个对于B2B、B2C以及G2B这三种模式可能已经实现,但是对于目前普通网民使用比较多的C2C模式可能还是一片空白。据易观国际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05年第三季度,国内C2C市场注册用户总数达到2984万。而这些用户基本上都没有工商执照,更没有缴纳营业税。
偶尔卖件二手货也要登记?
不过,对于进行工商登记一事,众多的网上卖家和C2C电子商务网站普遍认为,这一点可能需要甄别对待,而不应该一概而论。
“像我这样的人不过是偶尔上网卖点二手货,如果要求我去工商登记,我觉得是很可笑的。”来自广州的林小姐说,“就好像跳蚤市场上的摊主一样,没见过有人要求他们去领工商执照的。”这一说法代表了大多数的网上卖家的看法。毕竟,目前把网上开店作为全职工作的仍是少数。
“对于那些难得在网上出售一两件商品的卖家,我觉得在申请工商执照这件事上值得商榷,毕竟他们并没有从中获取很多利润,也没有将此作为一种职业来大规模地开展。”ebay易趣CEO吴世雄对记者表示,“而那些品牌商品的网上专区,我觉得申请执照还是有必要的,此外一些大卖家也有必要申请执照。”
而国内另一家电子商务网站拍拍网的负责人湛炜标也表示,即使在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的美国,也并没有让卖家去申请工商执照,“并不能说美国的网上交易的欺诈行为就比中国少,但是他们确实没有采取这样的做法。”
大卖家支持提高网店门槛
不过,一些活跃在电子商务网站上的大卖家则对网店进行工商登记持支持态度。
“我觉得这样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网上开店的门槛,对我们这些大卖家不仅没有不利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帮助我们的生意。”一位在淘宝上的卖家表示。在他看来,申请工商执照可以杜绝一些资质欠缺的小卖家搅乱市场,维护网上交易的纯洁性。
在这一点上,很多网民都表示了支持,因为对于他们而言,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头等大事。面对一群有合法资质的卖家,他们在网上购物的时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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