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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诚信标识亮相 网上交易认准红蓝标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9 我要参与讨论

  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置和规范制定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日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正式对外颁布了由该中心制定的《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介绍说,目前该中心已开始在全国主要城市启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评价的试点工作,并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诚信评价体系着力规范企业在线交易

  “规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的诚信评价将不再是一片空白。”该评价中心运营总经理刘芳告诉记者,伴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蓬勃发展,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和支付困难却越来越成为困扰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障碍。

  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不久前公布的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已超过6800亿元人民币;与之对应,网络购物以其成本低廉、品种繁多、便于检索等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青年网民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网络卖家在互联网交易中占据较大的主动性,并屡屡出现卖家恶意欺诈的现实问题。

  《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起草人之一的李江予博士告诉记者,推出这一规范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在线业务。他说,目前该规范涉及企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企业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企业的在线商务行为等三方面内容。

  红标蓝标:企业诚信交易新卖点

  与此同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还正式对外发布了“电子商务诚信标识”——红标和蓝标。刘芳告诉记者,今后凡符合《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都将获得该电子商务诚信标识。

  “红标和蓝标分别代表着不同的诚信等级,但它们将来一定会成为电子商务企业诚信交易的新卖点。”李江予博士说,“蓝标主要是用来考核企业是不是合格,红标则是在获得蓝标基础上用来区分诚信等级的标识。今后凡是经过诚信评价中心审核确定的电子商务企业,网站上都会有该诚信单位标识并链接至诚信评价中心的评价报告,便于买卖双方坦诚交易。”

  据了解,在该项认证的具体运行中,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将根据电子商务诚信规范,通过12个一级指标和60个二级指标,核查和评价企业的在线业务符合诚信规范的程度;而该中心将采取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选择部分电子商务业内有实力的优秀企业参与,对试点企业展开咨询与评价,对符合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授予诚信标识。

  刘芳说,目前除了国内众多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对该认证体系和诚信标识表现出极大兴趣外,MSN等不少国外相关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也纷纷对此项举措表示欢迎和支持,这意味着在竞争日益激烈的B2C、C2C市场上,很多企业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诚信”对于企业经营的巨大竞争力和无限的价值。

  本报驻京记者 郑春峰

  实习生 王丹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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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概况

  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评价在中国刚刚开始,而在国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据2005年刚刚发布的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93%的网上购物者认为网站上出现某种诚信标示是很重要的,3/4的网上购物者只在有诚信标示的网上购物。

  欧美等国家已确立在线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并存在大量的民间或政府支持的电子商务诚信评价和纠纷处理机构,为业界电子商务诚信的规范及其评价、相关纠纷的处理提供支持,为电子商务的诚信环境建立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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