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专业人员使用盗版,允许非专业人员使用盗版,可增加产品的效用价值,从而使目标消费者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正版软件。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列出的知识产权范围,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集成电路的布图(拓朴图)设计权以及未披露信息的保护权。其中商标、地理标志和工业品设计外观与物质商品相关,而版权、设计图、专利和未披露信息与信息商品有关。
任何用于交换的商品都必须满足一个前提,那就是产权明确。对于物质商品来说,有形的物质形态使得产权的确定和保护非常容易。但是,信息商品属于知识形态的无形产品,通过语言、文字、信号、数据等进行流通,依附载体而存在,所以它的产权保护难易程度取决于载体的形式。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字信息的流通非常方便,成本很低,有时甚至不需要成本。如果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信息商品一旦被开发出来,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传播到世界各地。因此,信息商品的产权比物质商品的产权更加难以确定和保护。
政府通过专利、版权和商标等形式保护信息产品的合法专有权,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在法律的框架下,采取何种保护策略需要详细分析。比如《英雄》采取了严格的版权保护措施,而有些软件厂商在这方面的政策就非常宽松。保护措施和保护条款的宽松程度如何,对厂商的收入和市场推广会产生非常不同的影响。
按照条款的宽松程度,信息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种:第一,完全控制商品所有权,不允许存在盗版行为;第二,允许消费者适度盗版;第三,允许消费者广泛地盗版;第四,允许第三方生产者盗版。
下面,我们从产品需求弹性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单个产品收入的影响。在研究过程中,以第一种策略(非常严格的条款)作为研究基准,把其他三种策略所产生的情况与之进行比较。
完全严格的条款 完全严格的条款一般适用于特殊的专业软件和大制作的影视产品等,这类产品研发投入非常大,购买的客户主要是大企业,数量不多,单位产品分摊的沉没成本非常高,失去一个顾客意味着失去一大部分收入,因此,这类产品绝对不允许盗版的存在。
另外,当产品处于成熟期,已经形成了广泛的用户基础,而且客户已经被锁定,或者该产品被高度垄断的时候,实行严格的控制条款将可以使厂商获得更大利润。微软在美国实行的Windows保护策略就是严格条款。
允许消费者适度盗版 半专业软件最适合采用这种策略。比如,Lotus等半专业财务软件的客户一般是专业机构,不过这个软件也可以用于非专业用途。限制专业人员使用盗版,而允许非专业人员使用盗版,也就是专业者购买该软件之后可以提供给亲戚朋友使用,那样产品的效用价值增加了,目标消费者会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正版软件。另外,因为非专业用户本身不会购买这些半专业软件,所以,适度的盗版不会引起销量的大幅度减少。
允许个人盗版而打击组织盗版也是微软在中国推行的策略。因为中国人普遍收入不高,有能力并且愿意购买2000多元一套的正版Windows软件的人不多,如果微软按这个价格定价,则无法回收成本。所以,正版Windows软件现在在中国的主要目标顾客是各种组织机构,允许消费者盗版不会减少目标顾客。
微软之所以还默许中国的个人用户使用盗版,目的在于培育未来市场。随着中国人收入的增加,微软的知识产权策略会变得越来越严格。据说微软已经在新推出的Windows XP里加入了防止盗版和多次安装的技术,中国人吃“免费午餐”的日子也不多了。另外,从操作的角度来看,组织的盗版行为更容易控制。
允许消费者广泛盗版 允许个人和组织消费者盗版,但是不允许第三方生产者盗版。厂商采用这种策略的目的与完全开放策略的目的基本相同,开放的产品不是获利的来源,而是为了培育相关产品的市场。
这种策略的关键在于控制第三方盗版。例如,某些期刊杂志同时推出在线版本和离线版本,在线版本可以免费任意下载,其存在是为了吸引顾客购买离线产品,厂商通常通过销售精装本和珍藏版获利。但是,如果第三方利用在线版本生产离线产品,那么就会大大影响到厂商的收入,甚至无利可图。因此,这类产品不能允许第三方盗版生产。
完全开放策略 完全开放策略最明显的例子是免费下载的软件。对于这些软件,厂商采取不保护政策,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盗版商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该软件。此时,厂商无法从该产品上获利。而事实上,厂商已经放弃销售这些可以免费下载的软件,而只是想通过相关产品获利。
厂商通常在以下情况推出免费信息产品:
第一,即将推出更高级的版本。企业的产品处于进入市场的初期,还没有坚实的用户基础,推出免费下载的低级版本是为了培养市场,以便为高端产品争取用户。我们都知道,信息产品的使用具有锁定效应,免费的产品可以吸引大量用户,当用户习惯使用该产品的时候,用户就会被锁定,当新版本推出时,他们就会掏钱购买。如Adobe公司刚推出它的产品时采取的就是这种策略。
第二,免费产品只是测试版。因为产品研发过程中存在很多缺陷,如果通过早期接纳用户试用,可以发现问题,再由厂商销售完善后的产品。例如,微软每次推出Windows系列之前,都会在网上公布测试版。
第三,出售互补产品。利用产品的互补性,先通过免费产品吸引顾客,然后销售互补产品。现在许多网站都采取这种策略,免费提供索引或搜索服务,出售主要材料的访问权。例如,《华尔街日报》允许用户免费搜索他们的数据库,但是下载文章则需要额外付费。
第四,以打击竞争对手为目的。信息产品具有高沉没成本低边际成本的特点,为了打垮竞争对手,厂商可以把价格降为零,免费发放产品。微软当初免费发送IE打败网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厂商对某项产品采取完全开放的策略,目的是通过该产品扩大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因为市场份额对信息生产者来说比利润更重要,它可以使企业更容易获得规模经济效应,从而实现总体利益最大化。但是,开放式策略会给厂商带来一定风险,如果不能及时推出高版本或互补产品,那么产品的沉没成本无法回收,对企业很可能造成致命打击。厂商采取开放式策略时必须要考虑相关产品是否能够及时推出、免费产品是否会侵蚀主打产品的市场等问题。
| 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Copyrights 2005-2006 www.51ec.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无忧电子商务网 版权所有 |
||||
|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
网络110 报警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