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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府的责任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4 我要参与讨论

 





    2006年元旦,中国政府网开通,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在打造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按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人的话说,中国政府网站作为一个中国政府的门户网站,它既是中国中央政府发布政务信息的一个渠道,也是政府各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一个实现政务公开、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的平台。有媒体称,中国各地的民众与政府开始真正进入互联网上“面对面”的时代。

    电子政务是行政改革在高科技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背景下的必然选择。网络成为政府积极利用的一个平台,它不仅意味着政府对办公技术的改进愿望,更意味着政府对网络在政治上的功能的正视。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开通,首先显示了中央政府打造透明阳光政府的决心。政府信息公开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一个透明的政府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公众只有充分知情才能有效监督,才能在参与国家事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只有在国家和公民良性互动的环境中,一个和谐社会才有可能产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开通,也给了政府和民众更宽广的对话平台,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距离。我们知道,互联网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许多过去老百姓不知道的事、办不了的事可以在网上得到解决。它既是对政府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的考验,同时也是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各个部门协调办事能力的考验。实事求是地说,在中国政府网站开通之前,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网站已有不少,但真正让人们满意的并不多。其原因就在于,电子有了,但政务公开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手段都十分欠缺。而电子政务作为一种政府服务工作,它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情况。人们自然有理由期望,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开通,不但能给各级政府网站建立一个参照,使政府网站成为名副其实的面向公众的、注重权威性和服务性的网络平台,更能以此为契机来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改善公共服务,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机关自身建设和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电子政务,其要害不在电子在政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自我加压、自我革命,会对现有的政府管理理念带来冲击,会对长期习惯的政府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带来冲击,也会对现有的利益格局带来冲击。打造阳光政府,对政府而言,不光意味着原本大量不公开的信息,老百姓可以及时见到了,还意味着自身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政府的行政权力将从源头上受到严格制约,不规范的东西将渐渐失去藏身之地。这些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要害,也是考验政府是否“真透明”的标准。惟如此,政府才可以更好地发挥“为人民服务”的职能,老百姓才能够享受更多、更便利的政府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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