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天津市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市各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界定了各行政机关执法职责,推动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环境的建立。三是大力推行“三步式”执法模式,即对一般违规者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方法,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市行政复议工作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市政府设立天津市行政复议中心,增加了行政复议机构和编制,为群众咨询和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畅通了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使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逐步增强,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案件,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办案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持续发挥着积极作用。今年7月6日,本市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提出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必须落实好五件事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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