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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首个申请可通过网络申请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7 我要参与讨论

   
     讯:(记者 陈有谋) 昨日起,我省群众不但可以从省政府门户网站、陕政公报等了解省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还可根据自己需要,申请公开相关的省政府信息。

  记者获悉,首位群众提交的申请昨日已被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受理。

  三种方式可提出申请

  为了方
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自己从事生产、安排生活所需要的各类政府信息,省政府决定昨日起开始实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书面、口头三种方式申请自己需要公开的信息。

  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bgtsqgk@shaanxi.gov.cn)提交。

  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形式向省政府办公厅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须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收信人: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邮编:710006。

  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称,政府信息量大面宽,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相当一部分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活动具有特定的作用。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仅有利于减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成本支出,而且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各类政府信息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

  据介绍,目前,省政府不仅对当前应主动公开的省政府文件已通过省政府公报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公开,还对2003-2005年度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进行了补充公开,基本上实现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15个工作日内获答复

  据介绍,申请公开的省政府信息,属于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应直接向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申请公开;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办理的,由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受理、分办。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7291161,传真:029-87291350,电子邮箱:bgt-sqgk@shaanxi.gov.cn。

  受理申请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30-11∶30、15∶30-17∶30。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受理单位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受理单位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省政府要求,受理部门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即予答复;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

  申请人若认为受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省监察厅投诉。投诉电话:029-8558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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