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数据库。全面采集我市发展改革、财政、税收、投资、消费、出口、外贸、物价等方面的宏观运行信息,收集产业经济、地区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运行态势信息,重点整合我市发展改革、物价监控、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年度统计信息、进度统计信息、普查数据和专题数据等信息资源,逐步构建全市逻辑统一、物理分布的、可共享的宏观经济信息库。主要建设三个子库即社会经济统计资料数据库、地区经济数据库、投融资项目数据库,以及两个应用系统即数据查询分析系统和经济预测分析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
推行电子政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体现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由“一把手” 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尽快抓出成效。
(二)理顺电子政务管理体制
建立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协调。健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的各级主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相关的任务。要切实提高实施规划的能力,认真总结、推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成功经验,对规划中的电子政务重点建设项目从各个环节展开监督评审。要严格执行电子政务项目基本的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项目咨询、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绩效考评等规范化管理。
(三)建立投资保障约束机制
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的投入。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符合全市统一规划和相关标准、保证资源共享要求的,由市财政安排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电子政务投入,其投资和运行经费由各县(市)、区安排。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投资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防止盲目投资、重建设轻应用的问题,确保电子政务投资效益。
(四)落实有效的考核评价制度
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制定科学的电子政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各地、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并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整体工作考核体系。
(五)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按照同步设计、动态调整、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单位在信息系统规划设计时,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确定项目保护等级。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和检查测评工作,筹建国家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宁波分中心,尽快开展对重要网络及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进一步推进数字证书的深入应用,有效保障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
(六)推进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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