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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巴西就纺织品贸易问题达成协议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7 我要参与讨论

 

  据中国驻巴西大使馆经商参处消息,中巴两国政府日前就中国出口巴西纺织品增长幅度限制问题达成协议,该协议涵盖8大类70个品种,约占中国向巴西出口纺织品种类的60%,协议有效期为3年,到2008年止。

  据了解,协议涉及的8大类产品分别是丝绸、化纤、合成纤维布、丝绒、针织布、套头衫、夹克和刺绣。

  除丝绸产品外,消息来源并未提及其他品种的约定年增长率。以2004年7月到2005年7月中国向巴西出口的数字为基准,2006年中国丝绸向巴西出口最多可增长8%;2007年最多可增长9%;2008年最多可增长10%。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常务副部长伊万·罗马里奥对本国媒体称,协议是由他本人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于北京时间2月10日在北京签署的,不过该协议还要等到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部长富兰和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签字后30日才能正式生效。

  相关统计显示,2005年,中国对巴西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3.95亿美元,同比增长43.1%;从数量上讲,达到11.02万吨,同比增长35.2%。由于中国商品进口的快速增长,巴西纺织业界近来一直给政府施压,促其对中国相关商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巴西政府也表示,希望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纺织品贸易问题。

  据记者了解,中巴就纺织品问题的谈判始自2005年9月。知情人士透露,在此次谈判中,中方曾要求巴方对中国纺织品以外的商品放弃使用特别保障措施的权利,但巴方没有接受。业内人士担心,巴方今后可能就鞋和玩具也与中国展开类似的谈判;南非等发展中国家亦可能效仿巴西,提出相类似要求。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出口三处处长程永如表示,在全球化日益逐步加深的今天,虽然在市场开放、特殊和差别待遇、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等方面,发展中国家存在共同利益;然而,在相互市场和发达国家市场,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并形成一些利益相互冲突的分支集团,这其中又以纺织品最为典型。

  他认为,在处理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时,我们应以具体利益为导向,体现出差异性,应注重与像印度、土耳其、墨西哥、巴西和南非等综合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大国的关系。如果简单地以发展中国家一概而论,容易“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最后找不到我们需要的那棵“树”。此外,要综合运用政府和民间经济外交、行业对话和自我约束等手段,逐步缓解这些国家对“中国制造”的恐惧,积极化解矛盾并寻求利益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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