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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市场逃税惊人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日前,一位朋友好久不见,问其哪里高就,他说自己正经营时下最火热的网络商店。交谈中,朋友告诉记者,网络商店既省去了铺位租金、广告宣传等费用,又投入少产出多,非常适合小本投入的人去尝试。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网络交易生意很火
  
  这位朋友告诉记者,既没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执照,也没考虑纳税的问题。据了解,租用一个100兆的空间费用一年只需100-200元左右。这样的空间已可满足开设一个拥有产品介绍、电子邮箱、用户论坛等较为正式的电子商店所需。而且互联网还具有广泛且低廉的广告宣传优点。

  时下,因其价廉、便捷,网上购物已成为一种时尚的方式,项链、手镯、皮包都可以网上购到,一位朋友花80元就可购买一双名牌运动鞋。据某网站透漏,有时一个月的交易额能达到1.6亿元人民币。

卖旧货逃税最多
  
  朋友告诉记者,他在网上开了家旧货商店,经营货物品种齐全,价格低廉,生意非常红火,有时月营业额上万元,除去本钱可赚好几千元呢。

  据了解,网上购物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的是买卖旧货的交易,而并非个人转让。甚至还有一些企业也在拍卖网站上以个人名义注册,打着个人对个人的旗号,其实进行的是企业对个人的交易。因为这里有一个业内不愿公开的秘密,网上旧货交易可免税。

  我国税法规定,网上销售新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应缴纳17%的增值税。而从事买进卖出,包括买进的是旧货,卖出的也是旧货的店家也要缴纳增值税,这些交易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增值税法规中明确指出:个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旧货免税。所以,很多网上店主便以此为借口不缴税。旧货商店便成了逃税的理由。一位税务人士坦言:去年我国网上交易的漏税额可能达到6400万元。以新作旧,成了现在网上拍卖商店最惯用的逃税手段。

索取发票要收服务费
  
  由于网上开店的多是个人,很多人购物后不索要发票,这为商家逃税创造了机会。

  张小姐在网络商店购买一套化妆品索要发票时,却被告知要多交发票钱。张小姐对此非常不满,表示:“买东西要发票是正常的事,为什么还让我加钱?”就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员,据介绍,确有一些网站在缴费网页上明示:“开发票需要加收服务费。”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想让消费者能得到更多实惠,所以化妆品的标价是不含税的,而要发票,他们就要向税务局缴税,这样消费者就必须补上税款这一部分。

  对于这种现象,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解释道,网上销售的商品和商场里销售的商品一样,报价都应该是含税的。销售者声称网上售价不含税,本身就是错误的,向要求开发票的消费者索要额外税金更是违法行为。

网络交易一样要缴税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对网上商场的监管还只限于备案登记和电子认证。尽管国家工商总局授权颁发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利用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利用网站发布广告或商业信息的;利用网站为他人网上交易提供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这四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需备案登记。但工商管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对个人开办网络商店还难以做到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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