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自己的创业条件有所考虑,对创业项目也有所选择的话,下面你就可以根据你创业的企业属性,办理不同的相关注册登记事项:
1.1企业
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作为概括的资产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之经营体,企业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凡经合法登记注册,拥有固定地址,而相对稳定经营的组织或个人都可称之为企业。 如果你有专业技术或独特手艺、企业管理经验、市场营销渠道与客户,再加上有一批志同道合的投资人或合伙人资助,你就可以选择成立一家有生命力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最常见的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还能选择的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国家为规范这些企业的正常运作,分别制定有"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等专门法律、法规,企业的开业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事项。
下面以开办"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试叙开办程序及需办理的注册登记事项。
⑴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到所在区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中须包含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三方面内容,且与其他企业不重名)
⑵对注册资金进行验资 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对生产型或批发加零售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0万元;零售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0万元;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
⑶对需前置审批的进行许可证审批 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办理(如卫生许可证、治安许可证等)。
⑷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区工商局办理
⑸办理企业代码证 到所在区技术监督局办理
⑹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到各家开户银行办理
⑺办理税务登记证和购买发票 到所在区税务局办理
⑻办理统计证 到所在区统计局办理
⑼新办企业需要资料 + 起新办企业、名称(3-5个)。 + 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2名以上)。 + 验资出资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可使用增值税发票)。 + 经营范围。 + 经查明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 办理新公司委托书(投资人签名)。 + 注册地房产证的租房协议书,房屋平面图。 + 投资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履历表各1份。 + 二名职工(近期照片1张、求职证明、暂住证) + 投资人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审查表盖章。(求职状况证明、暂住证、退休证、下岗证) +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委派任职决议书。 +含科技项目的区科委证书。 +企业验资报告。 ⑽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备案)须提供的资料 + 上海市税务登记中心核发的"户管核准单"一份;(已核发税务登记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 如实填妥的"税务登记表"及各类附表;(一式三份) +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 主管部门(挂靠单位)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三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批准证书; + 有关章程、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三资"企业还需提供可行性报告; +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或资金来源说明复印件二份; + 如属多方投资组成,各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二份或投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份;若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只需提供中方投资者的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二份;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生产经营地房产情况(自有房产产权或使用权证或租赁房产合同及复印件二份); + 企业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出纳、办税人员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1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出纳属国内居民非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本市公安局颁发的蓝印户口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二份; +12财务负责人、出纳应提供会计上岗证书及复印件二份; +13涉及外区迁入纳税人还需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4申请登记属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二份; +15全部银行帐号开户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1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有进出口业务的提供批准文件二份) +17办理税务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说明委托范围、委托责任及委托声明。
1、2民办非企业单位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可向区民政局下属社会团体管理局依法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可享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其依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比较严格,特别是一定要有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一般只适合于非企事业单位或经街道、团体为安置本系统、本部门下岗、待业人员而出面申办,主要为非盈利、公益性行业,如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区服务、养老院、职业介绍所等,而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利不得分配,终止、清算后的财产要上交业务主管单位或慈善事业。
1.1企业
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作为概括的资产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之经营体,企业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凡经合法登记注册,拥有固定地址,而相对稳定经营的组织或个人都可称之为企业。 如果你有专业技术或独特手艺、企业管理经验、市场营销渠道与客户,再加上有一批志同道合的投资人或合伙人资助,你就可以选择成立一家有生命力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最常见的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还能选择的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国家为规范这些企业的正常运作,分别制定有"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等专门法律、法规,企业的开业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事项。
下面以开办"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试叙开办程序及需办理的注册登记事项。
⑴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到所在区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中须包含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三方面内容,且与其他企业不重名)
⑵对注册资金进行验资 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对生产型或批发加零售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0万元;零售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0万元;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
⑶对需前置审批的进行许可证审批 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办理(如卫生许可证、治安许可证等)。
⑷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区工商局办理
⑸办理企业代码证 到所在区技术监督局办理
⑹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到各家开户银行办理
⑺办理税务登记证和购买发票 到所在区税务局办理
⑻办理统计证 到所在区统计局办理
⑼新办企业需要资料 + 起新办企业、名称(3-5个)。 + 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2名以上)。 + 验资出资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可使用增值税发票)。 + 经营范围。 + 经查明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 办理新公司委托书(投资人签名)。 + 注册地房产证的租房协议书,房屋平面图。 + 投资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履历表各1份。 + 二名职工(近期照片1张、求职证明、暂住证) + 投资人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审查表盖章。(求职状况证明、暂住证、退休证、下岗证) +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委派任职决议书。 +含科技项目的区科委证书。 +企业验资报告。 ⑽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备案)须提供的资料 + 上海市税务登记中心核发的"户管核准单"一份;(已核发税务登记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 如实填妥的"税务登记表"及各类附表;(一式三份) +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 主管部门(挂靠单位)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三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批准证书; + 有关章程、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三资"企业还需提供可行性报告; +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或资金来源说明复印件二份; + 如属多方投资组成,各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二份或投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份;若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只需提供中方投资者的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二份;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生产经营地房产情况(自有房产产权或使用权证或租赁房产合同及复印件二份); + 企业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出纳、办税人员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1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出纳属国内居民非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本市公安局颁发的蓝印户口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二份; +12财务负责人、出纳应提供会计上岗证书及复印件二份; +13涉及外区迁入纳税人还需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4申请登记属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二份; +15全部银行帐号开户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1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有进出口业务的提供批准文件二份) +17办理税务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说明委托范围、委托责任及委托声明。
1、2民办非企业单位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可向区民政局下属社会团体管理局依法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可享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其依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比较严格,特别是一定要有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一般只适合于非企事业单位或经街道、团体为安置本系统、本部门下岗、待业人员而出面申办,主要为非盈利、公益性行业,如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区服务、养老院、职业介绍所等,而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利不得分配,终止、清算后的财产要上交业务主管单位或慈善事业。
| 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