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有关消委近日发出的《慎重选择网络购物》消费警示说,网上购物“陷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
据悉,贵州省一大学生周某通过网络向乐山市联邦公司购买游戏装备。开始双方谈好价格为301元,汇款后公司不断要求加汇钱,周某前后几次共汇了1200元才发现上了当。有关消委查实后发现市内并无该公司,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
为避免被网络购物“陷阱”所坑害,乐山市消委特发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购物时应注意3点:
一、在网络购物时应当选择大型、知名度高的网站购物。
二、消费者在决定消费之前,应当通过电话、网络对经营者情况进行了解,如工商登记、信誉情况。只有在确认主体合格、信誉度好时,才宜进行网络购物。
三、消费者一旦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诉、举报,以便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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