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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无照开店形同街边无照摆摊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同时也就网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了业界律师,并随机采访了部分消费者,他们都从各自的不同角度谈了对网购的看法。.

  工商 网上无照“摆摊”该罚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致电省工商局12315,一名工作人员说,网上销售货品只是一种经营方式,作为一个存在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就应该依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无照经营同样违规,该罚。她说,如果是网络假公司无照,工商部门查处起来有很大难度,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网上购物前,要尽可能对售货网站的合法性进行核实,要了解网站有无通信管理局核发的ICP证或经工商部门认可的标志。一般情况下,合法的经营性网站在其首页的最下方都有一个红色的工商红盾标志,点击这个标志便可查看该网站在工商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

  消协 网上购物不可轻率下单

  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许志明称,网上购物飞速发展,陷阱也屡屡出现。从消委会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消费者网上购物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选择一些信用好的知名网站,有超过5个以上友情链接的网站最好不要选择;二要对比市场价格,如价格出入较大需弄清原因,不可一味贪图便宜;三要对网上提供的厂商地址、电话等资料进行确认;四要查证网上提供的银行汇款账号是否为已登记注册的公司账号;五要拒绝送货员临时提出的变更订单内容的要求;六要对信用卡、储蓄卡等号码和密码保管好,不要留在网页上。

  许主任还借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未弄清网络商家及其内容的真实性之前,切不可轻率下单购物,以免受骗上当。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律师 消费者被骗网站有责

  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宏: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对于可能涉及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保护法》中也能找到法律规定,引申到电子商务中来处理。“通过互联网商店进行买卖,大批、长期出售谋利性商品,就应该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后从事。在网上无照或虚假‘开店’的行为与街边无照摊商的行为性质上相同,都要负法律责任。”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大伟:网民的一切网上行为都与网站有关,网民信任网站才会进去浏览里面的一切。而网站好找,商家难寻,一旦发生纠纷,网民当然要找网站。“网友一般会把网站和一些论坛视为百货商场的出租柜台,不论哪个品牌专卖店或是租赁柜台卖给消费者东西,只要发生了纠纷,消费者自然可以像现实生活中一样依赖《消法》去找百货商场‘讨说法’。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尤其是涉讼后,网站必须在‘商家’成为被告后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 网上购物漏洞较多

  赵先生在一家商场工作,他表示,他不相信网络购物。他说,现实中的商品都有假冒伪劣,更别说网上的商品了,看不见、摸不着的,再说,要是相不中怎么退货呢?

  王女士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她说,她的工作同网络密切相关。她每天都要上网,上网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她现在缴纳各种费用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实在是非常方便。但是,由于网上支付会涉及到安全性的问题,所以,她从来不在网吧进行交易,而只在家里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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