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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练摊也应交税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在网上“开店”赚钱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却没人因此而交税———

    小周是清华大学的学生。“十一逼诩洌谧约捍窗斓奶逵闷废弁旧洗虺隽恕扒旃焯丶邸钡淖盅运泄夤怂镜目突敌?.5折优惠。

    目前像小周那样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在网上练摊赚钱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仅清华大学的水木BBS上注册的网上商品代理和卖主就达374人。据报道,号称“中国最大网上购物社区”的eBay上万个网上店铺中,在校大学生开的“个人店铺”高达40%。网络对于大学生来说,已不仅是学习、娱乐的场所,还是赚钱的宝地。盈利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缴纳任何税费。

    以小周的网站为例,运行刚一年多,每月利润就已经超过了1万元。小周很坦然地说:“我会在网站运行的服务器上花一些钱,但不交税,也没什么机构来监管我。实体商店主要是通过发票来接受监督,但在我这里买东西是没有发票的,也无法查到我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

    专家指出,虽然网上销售比较特殊,但根据今年6月30日开始实施的新版《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网上商店已被正式纳入零售业。按照现行的税收法规,生产经营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4%的营业税。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吴伟光老师认为,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经营需要上税,搬到网上同样需要上税,税种、税率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除非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商务教授李琪则表示,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来对电子商务进行包括税收在内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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