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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红火 纳税全无踪影 竟成免税商场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近日,记者在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该局还从未收到一笔网上交易的纳税申报,偷税现象十分严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新生的购物方式,给征税人员带来了难题。       

    网店老板青睐免税商场

    一位在易趣网上开店的店主向记者介绍了在网上开店的生意经:“我在网上开店已经3年多了,从来没交过税。我以前在服装市场做生意,每月商铺的租金就三千多元,再加上大量税费支出,如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水利建设基金税等等,成本很高,但在网上开家虚拟店铺,这一切都不需要了。现在我在网上开店每月就交几百元,几乎没什么开店成本。”

    索取发票要另外加价

    记者又与在淘宝网上一位卖MP3的大学生取得了联系,询问买MP3是否可以开发票,他表示:“如果买的量大也可以开发票,但只能开出礼品或者办公用品的发票,还要加收货款百分之四的发票钱。发票的数额可以随便,网上开店的大多数店主都没有实体公司,开发票只能从实体公司花钱买,发票上所写的商品名称也与所售商品不同。”随后记者随意浏览了下名气颇高的一些商业网站,注意到许多店铺直接标明:如需发票,加价4%到6%。由于绝大多数购买者是个人消费,索要发票的只占极少数,一般购买电子产品时才会索要发票。

    税务部门:只要交易就得缴税

    记者在郑州市地税局得到的答复是:按照我国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就得缴税。

    据介绍,正常情况下,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从事批发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纳4%的增值税,此外还要缴纳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传统税收征管和稽查的凭据是企业财务账册、财务报表等书面凭证。

    不过,这些凭证在无纸化、数字化的网络交易中根本无迹可寻,再加上互联网打破了地域的概念,使税收工作很难按区域划分,而且,网上企业的相关资料一般都设有密码保护,给税务人员搜集相关信息带来困难。目前的解决办法只能是要求网站提醒网上交易中的消费者,网上购物一定要索取税务发票,以保障网上交易的经营者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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