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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首次将域名当作财产查封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因被执行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实物进行偿还,对这家公司名下拥有的域名“中国法律资讯网”进行查封。记者昨天从东城法院获悉,法院认为该域名也是财产,因此查封,而这种查封在本市还是第一次。

  鞍山某公司诉中律法律信息自动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律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中律公司应给付原告鞍山某公司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因中律公
司不能自动履行义务,鞍山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查后发现,中律公司名下现金和实物财产根本就不够用以清偿全部债权,但其名下有网址
www.chinalawnet.cn 的“中国法律资讯网”域名一项,具有经济价值。

  法院认定,域名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以网络域名为客体,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财产价值,根据《民讼法》及最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可以查封。

  法院随后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手续,依法对这个域名权采取查封措施。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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