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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一批经济新规实施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从12月1日起,一批新的经济法规开始实施,江城市民请注意对照新规,认真遵守,依法维权。
七类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12月1日正式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7类人员为直销员。
这七类人员包括,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相关部门将没收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所得,并处5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
个人举报违法活动可获奖励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该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公安机关鼓励个人和组织参与对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个人或组织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或者举报信箱。
低价自行车要谨慎选购
花100多甚至数百元买了辆自行车,骑了没多久就发现到处是毛病,这种产品将遭遇红灯。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规定《自行车安全要求》已经把这种自行车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新标准采用国际ISO自行车安全要求的国际标准,技术上与国际标准接轨。对于购买这种不合格自行车的消费者,可根据新规向有关部门投诉。
部分网上药店将“开禁”
足不出户,点击鼠标就能买到所需的药品。从12月1日起,新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审批暂行规定》使得网上卖药解禁。但是,市民网上购药只能在连锁药店提供的服务网站上购买。
根据这一新规定,从事网上售药的企业,必须经过药监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目前网上卖药仅能出售非处方药品,处方药品仍然不能进行网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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