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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阿里巴巴大盗?

作者:佚名    电子商务来源: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6 我要参与讨论

  坊间盛传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按新浪科技从所谓权威人士处证实的消息是:阿里巴巴将以35%的股份兑换雅虎中国的核心业务,折价10亿美元,中间并不涉及现金交易。这件事,来得即突然,又令人大惑不解,现在看来,越来越象真的了。
不妨拿来当真事儿说说。
从大的方面说,雅虎中国与阿里巴巴的购并可分两种实质可能:一是阿里巴巴通过购并吞并雅虎中国,雅虎退出在中国地区开展的内容业务;二是倒过来,雅虎通过购并控制阿里巴巴,扩大其在中国地区的业务。
从逻辑及事实上分析,我倾向于后者---在百度创造纳市奇迹,中国概念正吃香时,雅虎怎么会不进反退?如果文首提到的消息属实的话,更是如此:阿里巴巴以35%的股份兑换雅虎中国的核心业务给雅虎中国的投资者(雅虎),也就是说,雅虎成了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而雅虎中国又是阿里巴巴的子公司,这样的实质结果是:雅虎不但控制了阿里巴巴,而且,依旧通过阿里巴巴控制着雅虎中国,只不过此时的雅虎中国已经从雅虎的子公司,变成了孙子公司而已。
在新成立的阿里巴巴公司里,包括雅虎中国、阿里巴巴以及淘宝网三大业务,由雅虎中国折价10亿美元占全公司35%股份可以推算出,在交易中,整个公司被估价为28.57亿美元左右。
问题的关键是,雅虎的35%股份能不能保证掌控新阿里巴巴。
由于阿里巴巴属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并未对外界公示(马云甚至说不知道自己的股份是多少),我们只能通过已知公开信息进行猜测。
1999年3月10日马云在杭州开始创业,当年10月,美国投资公司高盛牵头的国际财团向阿里巴巴注资500万美元,2000年1月,软银又向阿里巴巴注资2000万美元。2002年2月,网络泡沫破裂,马云又完成第三轮融资,吸引日本亚洲投资公司注资500万美元,2004年初,阿里巴巴四家老投资人软银、富达基金、Granite Global Ventures和TDF,以及新投资人硅谷投资基金Granite等五家风投又投入8200万美元给阿里巴巴。
关于马云的股份,在可查的资料中有两种说法,一种是马云在电视访谈(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财富人生》栏目)中本人的说法,按此种说法,在拿到软银的2000万美元投资之后,他本人在阿里巴巴的股份占到10%左右;另一种说法出自2004年3月份的一期《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中,文章引用所谓某业内人士的话称:马云的“创业团队占47%左右的股份,软银接近30%股份,富达约18.8%,其他几家股东合计约15%,鉴于马云在团队中约占40%股份,其个人现在拥有阿里巴巴的股份应在18%左右”。
比较这两种说法以及实际融资情况,我更愿意相信马云亲口说出的数字:10%,因为如果在2004年融资8200万美元之时马云及其团队仍旧占47%的话,你无法想象他在前两次融资中怎么能够以那么小的股权代价完成交易。如果马云第二次融资后只占10%股份的话,在第三次融资后,在总投资额几乎翻了三番的情况下,即使考虑到阿里巴巴的溢价因素,马云在阿里巴巴所拥有的股份也不应该超过5%。如果雅虎中国这次再作价10亿美元进入的话,马云的股份更被稀释,即使再加上其团队拥有的股份(马云在团队中约占40%股份)的话,按照常理,也不会超过10%的发言权,这就是马云在新阿里巴巴的地位与影响。
比较吊诡的是软银在这宗购并案中的影响。我们目前无法知道软银在阿里巴巴所占的股权比例,但即使是参考前文提到的对马云有利的数据(《21世纪经济报道》版)的话,软银也至少有接近30%的股份(据说,软银在2000年第二次投资之时已经占了20%股份),如果马云的股份远小于17%的话,软银的股份则不止30%。在雅虎中国并入之后的新阿里巴巴中,即使股份不可可避免的被稀释后,软银仍将有实力与雅虎抗衡。
在这场“新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游戏中,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个购并是雅虎与软银的一场合谋,因为软银本身就和雅虎有扯不清的干系,阿里巴巴的股东软银同时是雅虎的重要股东之一,并全盘掌控着在日本本土上市的日本雅虎(软银占42%),而雅虎在日本雅虎中又有股份。在这种多重合作关系中,雅虎的杨致远与软银的孙正义关系之密切可想而知。
现在我们知道,即使按最保守的说法,马云及其团队在之前的阿里巴巴还占有相对控股地位的话,在新的阿里巴巴中,雅虎和软银也将把握了绝大部分的发言权,他们将共同决定新阿里巴巴的命运,同时也掌控着雅虎中国的命运,至于到底是杨致远帮助孙正义得到了雅虎中国,还是孙正义帮杨致远得到了阿里巴巴,则需继续观察。如果要继续猜测的话,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即使杨致远不合逻辑的选择此时退出中国市场,要出手雅虎中国的话,也没必要费此曲折。而在后者中,他即掌控了阿里巴巴,又没丢雅虎中国,玩了绝妙的一出归去来兮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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