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民营企业经历了风风雨,从政治上的不认可,到法律上不公平,及完全市场主体资格确认,面对国际、国内的市场环境,作为一个企业从设立的第一天起就面对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来自历史的、现实的以及自身“人格”的缺失等等,在此我们精列十大风险作简要阐述。
一、 产权不清晰的风险
此类风险源自在传统的政治环境下那些“红帽子企业”,由于民营企业在政治上得不到认可,在政策和法律上资源配置上不能与国营企业享受平等的待遇,所以在改革开往初期很多的公司都是戴帽公司,名为集体或国营、实际为个人所有和经营,由于历史的原因,此类企业在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后往往都具有相当的规模,但也往往是政府认为是国有的或集体的,而经营者认为是个人的,这种利益上的对立极易形成冲突,而且往往利益上的冲突很容易演变成政治事件,一旦成为政治事件企业家的功绩就会被政治的需要所淹没,轻者会被逐出企业,重者会有牢狱之灾,最容易得于被动地位的往往都是企业家个人。
二、 家族化管理的风险
家族式管理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在创业之过程中家利益高于一切,在创业成功后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市场对资本最大化要求和个人利益最大化要求往往会形成激烈的冲突,是导致家族企业走向危机的根本原因。在模糊的利益、权力机制下,处于弱势地位往往会因自身的利益和价值得不到体现,往往会选择自立门户、另砌炉灶,导致家族企业的“春秋”局面。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往往导致家族企业的各领风骚三五年的局面,传统的小农意识基础上的权力和利益的意识,使很多家族企业无法跳出绝对你、我之间鱼、网式的分争,因而使家族企业不具有长久的资本凝聚力,因此也很难在行业和市场上保持长久的优势地位。
家族企业如果不能解决资本的股份化、管理的职业化、运作的准化,就很难跳出家族的
三、 资合与人合不分的风险
这是中小型公司在设立和运作过程中最典型的病灶,三五可以称兄道弟的个人因为一个好的项目、技术、产品或某个市场的需求,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公司,运作三五个月或一年半载后,都争的脸红耳赤,甚至动用拳脚、对簿公堂,最后往往均以不欢而散。
常见的有:
1、 股份结构不合理,要么绝对平均导致公司决策不能、要么畸高畸低导致一个人说了算。
2、 权限设置不明,人、财、物管理权没有合理分配形成制约,往往由经营者独揽。
3、 对实际经理人和管理人授权不清,往往过于追究决定和行为的绝对合理,尤其是财务成本和开支。
4、 对企业或公司的沉淀资本的投入缺乏心理准备,往往导致对经营者的横加干涉引起纷争,导致企业在盈利到来之前就已经提前解体了。
5、 作为经营者或管理者,对自己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区分不清。
6、 管理和核算过于随便,缺少专业的权威,导致人人都可以说三道四,公司亏也争、盈也争,把一个本可赚钱的公司折腾的七零八落。
中小企业运作过程中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经营者管理人在权限范围办的事,错也是对,共同认可的权威人出具的财务报告等专业文件,有问题也是没问题,把信任和权限有机结合起来,否则这类公司很难行之很远。
四、 畸形公司风险
此类公司往往都是因为公司法对设立公司的主体、资本等特殊要求,规避设立的公司,主要有:
1、“夫妻老婆店”式的公司,此类公司是公司家庭财产不分,往往容易被“撩去法人的面纱”而失去法人资格,以家庭财产来承担公司债务。
2、幼子公司,即隐瞒真实年龄以儿女的名字为股东注册公司,这种公司从成立之是就是元无效的,不为法律所保护。
3、影子公司又称二奶公司,真实的投资者由于特殊的原因,不方便或不能作为股东直接投资,就寻找别人替代作为名义上的股东,在广东由于港澳居民不能在内地直接注册公司,就以内地人的名义注册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这类公司当地称其为“二奶公司”。
此类公司从形式上没有法律禁止的情形,但如果真实投资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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