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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赛恩师网络研究中心主任 王汝林
最近,在《中国营销传播网》和《中国企业战略传播网陆续读到了一些关于职业经理人的文。昨天又读到关于职业经理人怎样才叫忠诚的论述。文章谈到了职业经理应该尽心、尽责、尽力的问题。还要求经理人要“三个月内不要有大的动作”,“第一次出击只能成不能败”等等。笔者以为无论是职业经理的替身论还是职业经理的忠诚观都是值得进一步审视和研究的。因此,有必要就职业经理的作用、价值和忠诚观等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
职业经理不是经营者的“替身”
所谓职业经理是指以企业的经营管理为职业具有战略的眼光、聪慧的头脑、先进的管理理念、精湛的实战能力、优秀的个性品质、健康的职业心态、担任一定的高层管理职务,能熟练地运用企业的各种资源,为实现企业投资者和高层管理者确定的经营目标而奋力拼搏的复合型受薪人员。
经理职业化作为一种社会分工,是在西方国家的企业组织由古典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逐步确立和成长起来的一支崭新的、充满活力的,能挑大梁的、具有抗风险经营能力的复合型的新型管理人才。西方企业的发展使职业经理成为一个日益引人注目的群体,因为是他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奇迹。
职业经理人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职业经理人队伍还没有形成,职业经理人市场还在萌芽状态,职业经理人规则还有待建立。然而,我国经济市场化发展的迅猛态势,以及对职业经理人需求迅速增长的现实,已将加强职业经理人培养、提高职业经理人素质这一重大课题日益紧迫地摆在了人们面前。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意市场经济要求的、崭新的、庞大的、职业经理队伍,对于进一步发展和解放社会生产力,提高中国企业管理和跨国业管理的对接能力,实战能力,竞争能力,加速引外资和壮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然而在我国,企业经理的作用和素质还多弱不禁风。一些企业在遭受似乎并不太大的危机后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成批倒下的事实大量存在。其中,经理人的职业生存本领不足明显地显示了出来。
中国第一保健品牌“三株”的衰败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1996年6月,三株因陈伯顺服用三株口服液致死陷入困境。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三株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3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株与陈伯顺一案做出终审判决,三株胜诉。但是,打赢官司的三株巨人却陷入全面瘫痪。两个现代化工厂全面停产,十万人下岗。企业陷入严重的生存危机,而作为企业经营者的高层经理们却束手无策,听任三株巨人在胜诉后的一抹欣喜中倒下。这些事例更加生动地说明:加快职业经理的队伍建设是时代的要求和企业的希望。
问题是;当前有一种职业经理人替身论的说法。认为:职业经理人只能是老板的替身,是董事会的替身。以为这就是对老板的忠诚。
什么是忠诚?难道替身是忠诚吗?
替身即外貌相似,没有自己独立思想和意志,作为他人传声筒的木偶。而职业经理人则是投资者或经营者意图、决策和目标的具体贯彻执行者,他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创造性的贯彻投资者和决策者的方针和目标,并在这种贯彻中实现个人的价值。这样的职业经理能是替身吗?显然不能!
不错,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应该对供职的企业或组织尽心、尽力、尽责。但是,这种尽心、尽力、尽责是要用行动体现出来的。不是挂在嘴头上的。尽心、尽力、尽责就应该尽快的熟悉情况进入角色。不能听到了装没听到,看到了装没看到。等到三个月以后再治理问题已经成了堆。或许已经积重难返了。
任何一个董事局或老板之所以要聘请经理人,就在于企业或组织有大量的矛盾和问题需要经理人去解决。作为一个刚刚走马上任的经理人少表态,慢开口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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