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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问题面临考验 直销立法能否逼醒内资企业?

作者:佚名    商务管理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我要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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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链接:直销立法,安利风光依旧否?

    “对于直销立法,这次两会上没人提交提案和议案,因为客观上也来不及向熟悉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但这应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民族直销行业已经到了十万火急的紧要关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直销业人士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向记者倾倒“苦水”。

    官方有关“直销行业开放要早于其他行业、开放的力度要大于其他行业”的消息最早在2月下旬见诸报端。据了解,《外资投资企业从事直销业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在《暂行规定》行将出台的时刻,外界已经注意到:目前鲜有内资企业在为直销业立法做准备。

    《暂行规定》是外资直销的利好,直销业立法也一直在让业界翘首苦盼。许多直销业人士现在的最担心之处却在于:《暂行规定》出台和全行业立法之

    间哪怕是只有一个瞬间,直销企业赖以生存的经营网络也有足够的时间倒戈相向,变成为外资所用。

    然而,“有关外资直销法律的提前出台,涉及到中国的入世承诺,说明中国政府的信用。

    千顷田有几棵苗

    资料显示,直销业全球存在着850亿美元的市场空间,但中国市场甚至还没有形成雏形,中国特有的东方文化讲究人际关系的特点,却是直销业的天然土壤。

    2003年,即使是在非典时期,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美国安利全球董事会主席史提夫。温安洛毅然访问了中国,并一次性追加投资1.2亿美元,新增注册资金4010万美元。增资数额相当于安利在中国10年来的全部投资。有评论说,安利至少看好了一点: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但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却步履蹒跚。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直销业发展受阻于大陆的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的管理手段。最初由于法律监管和监督的欠缺,不法分子借用传销名义大肆欺骗和欺诈,甚至开始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根据国际直销协会的定义,直销是人对人的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者服务,主要特点是不通过固定零售店铺进行销售。这一销售模式最早诞生在美国。二十世纪80年代末,直销行业在中国大陆出现。从英文翻译过来台湾称之为“直销,香港称之为”传销,由于直销在中国普遍的被认为是生产厂家的直接销售而被称为厂家直销,生产厂家不设店铺直接招募经销人员进行培训销售被称为传销。包括媒体、公众以及众多的学者最初在描述这一概念时用词比较混乱,在舆论的引导下,直销成为中性词,传销被当作成产品被层层加价的多层销售,之所以现在等同于在许多国家被禁止的“锁链式销售、”金字塔式销售,主要是由于各种假借直销的各种欺骗性传销在中国大陆的蔓延,政府的禁止和舆论的宣传也使得传销成为欺骗性销售活动的代名词。

    1998年的一声禁令,使得当时获得直销许可证的41家直销公司中的一半关门歇业,仅有近十家企业通过转型维持至今:安利、仙妮雷德、如新、中山完美……都是清一色的外资直销公司。

    据有关人士透露:考虑到全局的利益,中国在加入w to谈判时承诺2004年启动直销立法程序,但是这个承诺非常勉强,当时做出直销立法的承诺是对保护国内金融、保险等市场的一种妥协。

    程序性立法管理直销?

    由于“依然担心取消直销禁令的后果,国家商务部官员透露,政府将坚持要求直销企业经营固定的店铺,就像现在随处可见的安利、雅芳或玫琳凯的店铺一样。

    据介绍,《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审批和领取营业执照的程序,可雇佣推销员的分公司审批,外商投资直销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和禁止的行为等。为保障外商投资直销业能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外商投资直销业规章时,也考虑到了与现已出台的规范外商投资直销业的规定相配套,如坚持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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