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7 13:20:56 《科学投资》杂志 
经过20多年的国有经济调整改造,一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脱困、效益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但由于改革的早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对经营者的监督往往徒具形式,即使在股份制改革之后这种现象也很难改变,企业治理机制被扭曲,在改革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冷淡”现象。
所谓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冷淡, icg”(indifferenc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就是我国国有企业在转轨经济中改革没有力度,表现出的公司治理行为的滞后性,治理结构的缺陷性和制度改革的疲劳性。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得到改善,行政干预下的经营者控制严重,由此引起的国有企业低效率惯性,经营效益低下和竞争乏力,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效经营机制,企业缺乏生机与活力。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冷谈”的主要表现
1、治理产生惰性适应,经营效益低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对政府、对国家银行的惰性依赖思想根深蒂固。股份制改造以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惰性依赖的思想观念,企业的经营仍然寄希望于作为大股东的国家或政府,国有企业经营者仍然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样的思路滥用和侵吞股东财富。国有企业这种特殊制度存续多年,逐渐形成了一种国有企业畸形的生存选择机制: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工人把更多的精力与财力投资于疏通关系,铺垫仕途,不投资于钻研业务,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参加的集团交易多以回扣或提成等非市场因素作为讨价还价的基础,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体现为回扣竞争而不是产品质量、性能的竞争,因此形成了国有企业特殊的投资选择机制:国有企业的采购多选择质次价高的产品和要素,而把优质、廉价的产品和生产要素排斥在外,为国有企业经营失败埋下了隐患。“这种畸形的投资选择机制和生存选择机制必然导致国有企业优先选择高成本投资和低能力管理人员,使企业在投资选择和人才选择方面都存在低效率,而当国有企业被市场选择时,得到的回报只能是低收益。”
2、公司治理路径依赖,控制权扭曲
“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与各国的历史初始条件是息息相关的,表现出强大的路径依赖的境遇。”计划经济对企业的本质要求是单一的所有制,国有企业就是最标准的企业形式。市场经济是横向的竞争性经济,它并不必然要求企业产权结构的绝对单一,它更本质上排斥政府充当企业的所有者。由于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国有企业的影响还存在,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多少有旧体制的依赖。如股权结构中国有股“一股独大”,这是一种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模式,大股东时常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这种股权结构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股东结构、股权流通及公司治理的形成、运行和绩效。此外,目前国有企业在完成公司制改造后仍以国家为投资主体,国有资产代理人虚拟的状况并未作根本改变,在产权上仍处于“超弱控制”状态,所有者缺位。同时,政府作为国有资产产权代理人的特殊身份使其仍保留干涉企业运营的权力,以使各企业的运作服从政府的行政目标而不完全是资产所有者的目标。这也是通常所说的企业政策性负担还没有减轻,政企分开仍然不彻底,在行政上存在着对企业的“超强控制”。
3、经理层不作为,董事会作用失效
国有企业普遍经营效益低,但企业的经理层却缺乏压力和责任感,在很多企业中,改革实际处于混沌状态。“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是靠人实施的。”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对企业经营结果所负责任不对等,国有企业经理层往往缺乏股东价值的观念,沿用集体领导方式造成决策失误和无人负责现象,沿用过去的薪酬制度对执行员或缺乏足够激励,或由被激励者自定薪酬导致腐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钻策的空子,打制度不成熟的擦边球,趁产权重组、股份化改造和上市融资之际弄虚作假,偷逃债务,侵吞国有资产和股民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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