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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抢注者知难而退 企业应主动应对商标抢注

作者:佚名    商务管理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我要参与讨论

 

彭俊杰      2004-10-18 16:31:23     广州日报大洋网
      记者本月15日从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处获悉,采诗已经成功夺回险些在香港被抢注的商标。香港工商局已于不久前发布商标公告,而雅芳、小护士等商标也正处于法律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当中。

      迅速反应成功夺回商标

  “在面对有意抢注商标事件时,积极与抢注方进行谈判,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方式”,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素磊告诉本报记者,掌握提供充足的证据就会让抢注公司明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将会帮助企业赢得夺回被注商标的主动权。

  据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素磊介绍,今年3月4日香港某公司在香港抢注“采诗”商标,采诗方面迅速通过其市场监测体系发现了这一情况。于是采诗便立即采取有关行动,在短短两个多月后的5月28日,即向香港工商局提交了“采诗”商标注册申请。

  要让抢注者知难而退

  与此同时,在大量掌握有关证据后,采诗派人赴香港与该公司进行谈判,最终促使其在不久前从香港工商局撤销注册“采诗”商标的申请,与此同时,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在香港的“采诗”商标注册也正式生效。

  “充分应用法律上的'使用在先'原则,是其赢得该事件主动的关键所在。”据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广东天环律师事物所主任律师谢建东介绍,在采诗商标在港遭抢注前就已经有商品在香港市场销售,并且已经在香港一家电视台播放了相当一段时间的广告,在中国内地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再利用法律赋予的一定权利比如使用有限原则、公平原则等权利,就使得采诗在法律上占据主动。如此一来,香港该家公司也不得不“知难而退”。

  “企业应该尽量收集证据,并与抢注公司进行谈判,这也是解决被抢注商标案件的一个实际有效的方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特别是对于专业抢注公司来讲,其目的在于贩卖商标而非商品以谋取利润,因此如果个个公司都与其打官司,将会大大增加其成本,企业可以抓住这一心理与之交涉。

  “国家禁用化妆品”惹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采诗为商标遭抢注事件忙不停的时候,8月底包括欧莱雅、雅芳、采诗等知名日化品牌在内的80多家企业突然被100多家网站点列为“国家禁用化妆品”,但事实上,卫生部并未发布此类文件。再次遭遇“品牌伤害”的采诗,又一次举起了法律大旗,目前已经通过广州市白云区公证处对相关网页新闻进行了取证,准备进一步诉诸法律行动。

  “品牌是企业竞争的根本所在在遭遇恶意伤害企业行为时,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业内人士认为,对企业竞争环境的法律审视应是一种长期行为。

  相关链接 

  如何应对商标抢注

  对于待决且尚未公告的申请,被侵权人得知侵权人的恶意抢注消息后应尽快向香港商标注册处提出申请,要求按照商标条例审查有关申请;公告期内的被抢注商标:按照商标条例的规定,在法定的异议期内向香港商标注册处提出异议;对已被恶意抢注成功的商标:依照香港地区的法律,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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