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1 10:58:10 中国营销传播网 9月上旬,国家局制定了并公布了《卷烟产品百牌号目录》,决定在行业内实施卷烟产品百牌号战略,即用2~3年的时间,将全行业卷烟产品生产和销售牌号(四、五类除外)压缩到(四、五类除外)100个左右。公布的目录中共有121个卷烟品牌入选,截止到今年7月份,我国烟草牌号共有343个,未进入百牌号目录的有200多个。结合目前烟草行业缩减品牌的发展趋势和各烟草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此的大幅度、短时间,在为了的实施过程中,百牌号工程能否达到其预期的效果?几位业内人士与您共同探讨,请关注本期“甲申开谈”。
整合幅度是否太大
主持人:虽然压缩品牌是目前烟草行业的发展趋势,百牌号的推出使品牌整合进一步具体化,但有些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这样大幅度的缩减,“步子”迈得太大了,具体实施起来市场品牌的调整和置换未必能稳妥合理的进行。各位如何看待这一观点?对于涉及到的烟草工业企业是否是否存在较高的难度和障碍?
张又庆:在我看来百牌号工程对品牌的压缩力度确实很大,近2/3的品牌将要被缩减,这对大多的烟草工业企业来说,在品牌方面都要有较大的调整。虽然,烟草行业现在的一系列改革都是为了“大品牌、大企业、大市场”的发展方法,为了在外烟进入时有更强的竞争力,但是结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烟草消费的现状,还是不应该忽视卷烟品牌的区域性和消费需求的差异化。短期内,要做好市场的过渡并不容易,很有可能出现整合掉的品牌让出的市场份额流失的情况,要做到稳妥有一定的难度。
龙平:对于现在烟草行业的品牌来说,加快整合速度是必然的。今年1月份卷烟品牌为405个,到7月份的343个,半年的事件已经50多个品牌被整合。而截至到7月份时,销量排行的前100个品牌的销量已经占总产量的80.1%。与此相比,不包括四五类烟的百牌号目录中的121个牌号似乎还是不够“精练”。但是,我国目前的卷烟牌号中,真正的“大品牌”很“稀少”,而大多都属于区域性品牌,并不能明显的分开层次,事实上,在百牌号目录中所列的品牌中,区域性品牌还是占据较大的比例,某些品牌与未入选的品牌相比其优势并不很突出。
余松:在200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局局长姜成康的报告中就提到过“……争取通过3年左右或更长一段时间来完成企业组织结果调整任务,把卷烟工业企业调整到30~50家,品牌调整到100个左右……”。这次百牌号目录的推出,正是这一发展方向的具体化延伸,这是早已列入烟草行业改革日程中的,在目录中出现的烟草企业也已不足50家。就目前情况来看,这样的品牌整合力度确实很大,步子确实迈得很快,但结合烟草行业改革的整体步伐和外烟进入的压力来看,也是正常的。而其是否可以完善的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证实其是否适时。
指导性还是强制性
主持人:百牌号目录公布后,业人人士对此的讨论一直在持续。其在品牌整合中的作用也是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那么百牌号对品牌缩减是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其具有强制性还是指导性?
张又庆:百牌号目录中提到其制定是国家局在各省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效益原则、资源有效利用原则、区域分布合理原则和产品结构分布合理原则进行的。由此不难看出制定过程中,已经在尽力得协调各方面利益,尽力使其更为合理化,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讲,我们都知道通过市场竞争来筛选才是最合理的。由此我认为,百牌号工程并没有达到完全的公平和合理,其对于行业中品牌的调整只能具有进一步指导性,而不能具有强制性。目录中所提到的“2~3年”这样一个不十分明确的时间以及“动态管理”都说明了这一点。
与原有的三十六个重点品牌相比,目前国家局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商业方面的相关具体政策支持,我认为针对百牌号出台类似名优烟在商业方面考核相关的政策的可能性很小,也就是说其指导性的意味更强一些。
龙平:对于不同类型的烟草企业,百牌号对品牌调整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执行力度也不同。比如原四平卷烟厂(现常德卷烟厂四平分厂)原有品牌都未进入百牌号,由于已经并入常德卷烟厂,其品牌调整的目的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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