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无忧电子商务网 >> 商务管理 >> 企业管理 >> 运作管理 >> 正文

触点管理就是品牌竞争力

作者:佚名    商务管理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我要参与讨论

 

包·恩和巴图     2004-11-02 10:52:21     中国营销传播网       人们说,执行力就是竞争力。很有道。再好的战略,没有良好的执行,就等于纸上谈兵,没有实际效果。品牌经营也不例外,在品牌经营的执行环节,如何处理好顾客触点,发挥品牌优势,会直接导致给企业带来多少生。但是,中国企业恰恰在这个地方老出问题,就算是国内最优秀的企业与国际品牌相比差距很大,需要完善和突破的地方还有很多。  
  品牌形象混乱的原因何在  

  很多企业,每当开消费者座谈会,消费者对他们品牌的看法与他们的看法总是背道而驰,让企业倍感尴尬而无奈,常为品牌形象的混乱而发愁。

  那么,品牌形象混乱的原因何在?为什么同一个品牌居然有不同的形象?原因有三:

  1、品牌规划与传播断层。

  如今,可以说不少企业都意识到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同事也采取了不少行动。他们纷纷去找奥美、智威淌逊、盛世长城、李奥贝纳、电通等4a公司给品牌号脉,兴致勃勃地讨论那些品牌定位、内含、个性之类的东西。

  然而,这“热气腾腾的馒头”蒸出来了,“吃”就成了问题。无论在产品上,还是在广告上,在向消费者传达信息的所有环节,执行力往往不到位。做着做着就扭曲方向,失去原则,我行我素。

  就拿品牌形象代言人来说,本土企业怎么做?表面上看,很注重形象的统一性,找到一个代言人,就像找到活宝,死活不换,却老换风格。今天是清纯小女形象,明天是时尚前卫造型,后天则成了巾帼英雄姿态。这样的做法,与国际品牌到底有什么不同?不妨我们看看百事可乐怎么做的。百事在中国,从郭富城到周杰伦,从陈慧琳到郑秀文,可以说换了无数个形象代言人。但前卫而自信的风格始终没变。他们的代言人穿的服装都是蓝色的,甚至很少露出笑容。那么,同样的事情,两个不同的公司做法为什么会不同?这就是执行问题。

  就品牌推广而言,代言人不换老换风格好?还是常换人不换风格好?

  前面的例子是不换人常换风格。这会导致什么?一、代言人老化,人气下降,从而导致品牌形象老化;二、代言人不同的风格导致品牌定位失去焦点,消费者难以认清品牌个性。就像一个人总是忽冷忽热,有时深情款款,有时冷漠无情,你会怎么想?

  而百事的做法是常换人不换风格。这有两种好处:一、永远保持品牌活力,每时每刻让你感觉到新的气息;二、一致的风格很容易沉淀统一的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和个性也将更加突出。

  所以,没有专业的执行能力,品牌规划和传播很容易断层,一个品牌从此误入歧途。

  2、市场部门管理不到位。

  有些企业也有市场部门,招进来的人还都不错。但管理上老出问题。要么市场部没钱,做不成任何东西;要么市场部没权,管不了任何事情。这种情形在中国比比皆是。

  比如,总经理说了“我们要搞全国性的促销活动,请市场部拿方案,销售部执行”。于是,市场部就傻乎乎地拿出好几套方案。总经理一看,a方案就不错,马上叫销售总监安排工作了:“你按照这个方案赶紧去办吧!”就这样一眨眼的功夫,市场部就没事干了。那销售总监会高兴吗?不会的,心想“那些书呆子做的方案,凭什么让我去执行,老子偏偏不给你做”。可谓抵触心理颇大。这样,执行结果会怎样?不言而喻。

  还有些企业市场部既有钱又有权,但奇怪的是,要么老换市场总监,要么老换广告公司。今天,这个总监觉得,我们的品牌应该用暖色调;明天来的新总监则认为,冷色调更好。这还不行,今天觉得这家广告公司好,于是做了一大堆东西;明天觉得那家广告公司更好,所以立刻就换了,新的广告公司一来,把前一家所做的东西全盘否定,非要给你来个脱胎换骨的创意。

  新总监、新公司,真可谓新气象。一会到加拿大、一会到澳大利亚,一会是成龙、一会是刘德华,光拍广告片就花掉好几千万,最后诉求各异,调性不一。从此,一个品牌就像骡子一样倍受折磨。

  3、忽视细节。

  这种企业相对来讲是正常的企业。它的市场部

[1] [2] [3] 下一页

Google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我来说两句 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昵 称: *必填    ·注册用户·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只代表机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 论
内 容

 
评论列表 (最新 评论仅限网友观点!)

供求信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