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目标,而职业经理人可能以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这种冲突可能与利益冲突、能力冲突交织在一起。
---从本文述及的三个案例来看,王志东事件主要涉及信念冲突,因为董事会成员与他对新浪的未来发展方向存在分歧,这是王志东被解职的根本原因。陆强华事件除了涉及信念冲突之外,还涉及能力冲突和利益冲突。而王惟尊事件则涉及几乎所有的冲突,而且交织在一起,这些冲突的根源是王惟尊没有很好地遵循职业经理人的基本准则。
---行为准则
---根据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阶层的成长历程和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践,职业经理人需要遵循的最基本行为规范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恪尽职守 职业经理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尽自己的责任,充分体现应有的敬业精神。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并非可以精确地定义,其业绩表现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且需要时间来评价,因此敬业精神就成了职业经理人的首要素质或行为准则。
---遵守法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职业经理人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因此职业经理人要发挥自己的职能,必须守法,否则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遭到破坏。守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时要主动守法,不干违法的事;二是如果企业所有人强迫自己干违法的事,必须劝导对方走合法经营之路,并拒绝执行对方的要求,直到辞职。
---股东利益第一 职业经理人必须为股东创造价值,这是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能。同时他还必须努力维护股东的利益,而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反对股东。如果股东正在干违法的事,除了自己不能参与违法活动之外,还要劝导股东停止违法行为,但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或股东信任去反对股东。尽管从社会角度来看,将股东的违法活动告上法庭是一种英雄行为,但却不是职业经理人应该做的。如果职业经理人的正义感压倒一切,那么,他就应该辞职。辞职之后,他可以尽一个普通公民的法律义务,但他仍然不能直接利用他过去在职业经理人位置上得到的各种便利,如公司的秘密文件和资料。
---公私分明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一点许多中国人做得很不好。例如不少人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甚至建立自己的小集团。这些是职业经理人的职责所不允许的。
---不介入股东之间的矛盾 对于有多个股东的企业,股东之间或多或少会有矛盾,职业经理人应该严格避免卷入这种矛盾之中,即使看起来对企业有利也不行。否则就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能,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利用法律和市场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或不正当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职业经理人在进入职业市场时就应该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件。既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又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这一点,外企做得比较好。因此,外企的高级经理离职后,很少有对簿公堂的事发生。
---这些准则,王志东基本上都是遵循的,陆强华有些嫌疑,而王惟尊似乎违反了所有的准则。王志东的问题在于他一直将自己看成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不是职业经理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定位错误。
---角色定位
---职业经理人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他的定位。这一定位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职业经理人是一个职业人。他主要是对自己的职位负责,而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个企业负责,也不依附于某个企业或个人,这与传统企业中或多或少存在的人身依附关系完全不同。相对而言,职业经理人对于企业和企业所有者而言是自由的,是可以选择和流动的,这正是职业经理人的生命力所在。
---其次,职业经理人的价值不是别人施舍的,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其市场价值的高低取决于他目前运营的企业的规模、当前的业绩表现以及职业经理人生涯的业绩记录。如果一个职业经理人缺乏业绩的支持,他随时都面临被市场抛弃的可能。因此市场价值是职业经理人的生命,失去了职位,没有关系;失去了市场价值,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终结。正因为如此,职业经理人通过市场手段(如讨价还价)提高自己的身价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
---第三,职业经理人是专业化的人员,依靠的是自己的特殊专业技能即管理和运作企业的技能,而不是自己的资本,因此他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专业水准。由于中国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是半路出家,其中不乏成功的例子,因此许多人往往认为管理工作并不需要专业技能。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由于市场环境、技术和竞争对手随时在生变化,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专业技能要求越来
---从本文述及的三个案例来看,王志东事件主要涉及信念冲突,因为董事会成员与他对新浪的未来发展方向存在分歧,这是王志东被解职的根本原因。陆强华事件除了涉及信念冲突之外,还涉及能力冲突和利益冲突。而王惟尊事件则涉及几乎所有的冲突,而且交织在一起,这些冲突的根源是王惟尊没有很好地遵循职业经理人的基本准则。
---行为准则
---根据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阶层的成长历程和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践,职业经理人需要遵循的最基本行为规范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恪尽职守 职业经理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尽自己的责任,充分体现应有的敬业精神。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并非可以精确地定义,其业绩表现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且需要时间来评价,因此敬业精神就成了职业经理人的首要素质或行为准则。
---遵守法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职业经理人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因此职业经理人要发挥自己的职能,必须守法,否则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遭到破坏。守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时要主动守法,不干违法的事;二是如果企业所有人强迫自己干违法的事,必须劝导对方走合法经营之路,并拒绝执行对方的要求,直到辞职。
---股东利益第一 职业经理人必须为股东创造价值,这是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能。同时他还必须努力维护股东的利益,而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反对股东。如果股东正在干违法的事,除了自己不能参与违法活动之外,还要劝导股东停止违法行为,但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或股东信任去反对股东。尽管从社会角度来看,将股东的违法活动告上法庭是一种英雄行为,但却不是职业经理人应该做的。如果职业经理人的正义感压倒一切,那么,他就应该辞职。辞职之后,他可以尽一个普通公民的法律义务,但他仍然不能直接利用他过去在职业经理人位置上得到的各种便利,如公司的秘密文件和资料。
---公私分明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一点许多中国人做得很不好。例如不少人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甚至建立自己的小集团。这些是职业经理人的职责所不允许的。
---不介入股东之间的矛盾 对于有多个股东的企业,股东之间或多或少会有矛盾,职业经理人应该严格避免卷入这种矛盾之中,即使看起来对企业有利也不行。否则就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能,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利用法律和市场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或不正当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职业经理人在进入职业市场时就应该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件。既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又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这一点,外企做得比较好。因此,外企的高级经理离职后,很少有对簿公堂的事发生。
---这些准则,王志东基本上都是遵循的,陆强华有些嫌疑,而王惟尊似乎违反了所有的准则。王志东的问题在于他一直将自己看成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不是职业经理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定位错误。
---角色定位
---职业经理人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他的定位。这一定位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职业经理人是一个职业人。他主要是对自己的职位负责,而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个企业负责,也不依附于某个企业或个人,这与传统企业中或多或少存在的人身依附关系完全不同。相对而言,职业经理人对于企业和企业所有者而言是自由的,是可以选择和流动的,这正是职业经理人的生命力所在。
---其次,职业经理人的价值不是别人施舍的,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其市场价值的高低取决于他目前运营的企业的规模、当前的业绩表现以及职业经理人生涯的业绩记录。如果一个职业经理人缺乏业绩的支持,他随时都面临被市场抛弃的可能。因此市场价值是职业经理人的生命,失去了职位,没有关系;失去了市场价值,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终结。正因为如此,职业经理人通过市场手段(如讨价还价)提高自己的身价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
---第三,职业经理人是专业化的人员,依靠的是自己的特殊专业技能即管理和运作企业的技能,而不是自己的资本,因此他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专业水准。由于中国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是半路出家,其中不乏成功的例子,因此许多人往往认为管理工作并不需要专业技能。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由于市场环境、技术和竞争对手随时在生变化,企业对职业经理人的专业技能要求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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