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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者的责任、素质与能力

作者:佚名    商务管理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我要参与讨论

 

http://www.cnmanage.com 2005年03月04日 中国管理联盟


——《大塞车》游戏提出的一个趣问题 

  领导者的责任,就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目标,使人感到值得为之奋斗。     ——罗杰·福尔克

  上引的这句话,应该谁都不会反对。但是说说容易,做起来有时候难免会犯糊涂。眼前就有一个实例,它发生在一家公司的管理者们参加“金蚂蚁”课程,培训到一半的时候。
  那时正进行着一个有趣的管理游戏,名叫“大塞车”,这游戏因为很能检视出一个团队的沟通与合作水平以及创新的能力,而堪称经典。
  演练阶段(15分钟)一开始,三个参训团队很快自发分成了人数不一的众多小块,或者一个人蹲在一边,在纸上画着图,或者一群人头攒着头,拿着各种替代物在地上“摆子”。一阵忙乱之后,解决“大塞车”的“诀窍”(注1)终于被某些能者率先获知了,但此时比赛已临近开始。
  ——这时候,还要不要像大家在事后总结中所提出的那样:让自己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明白解决“大塞车”的诀窍以及每个人的任务?
  无疑,将“诀窍”尽快“让大家都知道”,的确能够唤起每个参与者在解决“大塞车”过程中的主动性乃至创造性,从而高速高质地解决问题(获得高绩效)。这是所有参与过这个游戏的人都公认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共识;也是作为培训导师的我们几乎必在事后的点评中强调的。
  没有想到,就在点评之前,有一位在游戏中担任指挥“疏通塞车”的“交警”角色的参训者明确提出:在比赛时间迫近的情况下,没有必要、也来不及“让大家都知道”。也就是说,有人认为,即使“让大家都知道”的作用如此之大,然而一旦遇到“非常时刻”,也不能不“牺牲之”,因为根本来不及。这种时候只要领导者自己清楚,大家则坚决服从调度就可以了——果然,他在游戏过程中正是这么做的。
  换句话说,“让大家都知道”,原来还需要区分“非常时刻”与“平常场合”。
  这个观点引起了这家公司参训者们的争论,其热烈程度也是作为培训导师的我们所始料不及的。
  点评中该怎么回应这个问题?

  我认为,首先要问一问,这个“问题”本身是不是一个真命题?
  乍看起来,它很合“辩证法”,很满足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的心理诉求,说出来也难以反驳。但深入地一想就会发现,在企业运作过程中究竟存不存在诸如军队的那种“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之“非常时刻”?假如存在,那么,“非常时刻”又怎么来定义?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某个时刻是不是“非常时刻”究竟由谁来判定?
  甚至会不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人们对某个时候究竟属不属于“非常时刻”的争论,以至掩盖、转移了“怎么去让大家都知道”这问题本身?
  还是让我们抛弃这种貌似“辩证法”的说辞吧,我们已经被这类说辞欺骗得太久了!
  既然“让大家都知道”这问题事实上是冲着领导者来的,那么我们还是回到问题的实质上来——作为领导者,应不应该做到,把想法、决议、指令、远景、规划等等,用尽可能“通俗易懂的语言”,尽可能快地让所有与之有关的人们都明白无误?或者说,对每一个具有指导性的意思,领导者都能够表达得让每个有关者也能迅速准确地明白其要义?
  我觉得,这种能力应是作为领导者所必须具备的,是一种基本的领导素质,更是一种责任。作为一个领导者的最大职责也是一种追求,不就是尽可能地激发、调动每一个员工的主动性吗?而“激发、调动”的首要和重要方式之一,不就是“让大家都知道”?
  作为现代型企业,追求人性化的管理,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作为企业、团队的领导者,与其花时间去研究、争论要不要区分“非常”与“平常”,去研究、争论什么时候才算是“非常”,莫如用这时间去提高自己的这方面素质,这种能力。
  在一个具备了这种卓越能力和素质的领导者面前,“非常”不“非常”的问题,还有多少意义?

  我的话音刚落,课堂里就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提出这个问题的那位“交警”也在鼓掌,真诚地。

  【这篇札记刚写完,就在某报上看到了戴尔电脑公司老板迈克·戴尔的一段话,觉得它颇能够深化我们的认识,故引之如下:

  现今企业大部分的迷惑,来自于沟通上的困难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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