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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芙特公关大失水准:小事情惹出大麻烦

作者:佚名    商务管理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我要参与讨论

 



近期各媒体纷纷爆出猛料:“冒用许可证违规上市 索芙特商标被查封冻”。
  由于长期关注危机管理,很多体纷纷来电或发邮件,征求我对远东公司危机管理的看法。远东公司一直是我很尊敬的企业。昨天晚上躺在床上读2004年第三期《商界》杂志的封面人物文章《八部龙梁国坚》。有几十个美女明星加盟,在市场上搅得风生水起的索肤特怎么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以下是媒体对事件追踪调查的原由:

  2000年,成都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远东美容于2000年1月至2001年6月冒用该公司另一产品“索芙特木瓜白肤洗面奶”(祛斑配方)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编号“卫妆特字(1999)第0073号”,将未经国家卫生部批准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索芙特木瓜深层美白洗面奶”(深层祛斑配方)投入生产,并由广西梧州索芙特保健品有限公司运到成都销售。2000年1月至2001年6月在成都销售冒用编号产品30096支,销售金额66.73万元。成都市工商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于002年3月4日对远东美容做出没收销售货款66.73万元、罚款1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由于远东美容不服成都市工商局的处罚,向四川省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省工商通过调查,认为成都市工商局处罚得当,维持原处罚决定。远东美容仍然不服,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远东美容2002年7月21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没有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也没有提交缓交、减交、免交申请,被法院认为自动撤诉。成都市工商局多次向远东美容催交罚没款无果,于是2002年12月25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3年3月18日,成都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成都市工商局做出的处罚决定书合法,要求远东美容于2003年4月20日履行成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交纳罚没款。但远东美容在收到成都市中院裁定后,仍不履行其义务。

  2003年10月中旬,成都市中院执行局派员赴广东省广州市、广西梧州市、南宁市等地强制执行该案。在广西梧州市发现远东美容在当地银行的所有账号均无资金,同时也查不到可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局的法官将远东美容在梧州银行开设的所有账号冻结,同时将远东美容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予以冻结。11月初,成都市中院执行局有关人员前往北京,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配合下,将其注册的“索芙特”商标共计11类予以冻结。

  读完这篇新闻,公众至少会对远东公司形成三方面的恶劣印象:

  1、 产品没有卫生许可证批文,在欺骗消费者,是个奸商。

  2、 拒不执行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是个无赖。

  3、 公司帐户上没有资金,也无可执行财产,是个空壳公司,是个骗子。

  奸商、无赖、骗子,这三个词中的任意一个词对远东公司来讲,都会是致命伤。

  60多万元的销售额没款罚没加上1万元的罚款竟发展到价值十亿多元的商标被冻结,足见远东美容公司危机管理的水准不能令人恭维。而在读完其董事长接受媒体采访的言谈后,更觉不仅仅是公关水准不够,而是大失水准了。

  一、对危机认识不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信息资迅如此发达的今天,一小点失误就足以致企业于死地。在舆论面前,企业是脆弱的。危机管理最首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而索芙特这次许可证事件历时近四年后最终爆发,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要知道有风吹草动,股市都会惊涛赅浪),的确是对危机的认识过于浅薄。董事长梁国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00年6月成都工商局指出该问题后,我们马上就进行产品撤换,但成都工商局要我们缴纳2000年1月-6月的售货款是66.73万元、并罚款1万元,我们觉得并不合理”“索芙特并不缺钱。从2000年开始,我们每年的广告费都是1亿-2亿元,怎么可能交不起这60万元罚款?但我们觉得出这笔钱,违背自己的原则,是在助长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的风气。”

  如此理直气壮,似乎是远东公司以纠正社会不良之风为已任,实在是听来可笑。难道梁董事长忘了三株的教训? 

  三株集团网站的三株大事记里面记录了两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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