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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机传播管理的21条建议

作者:佚名    商务管理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我要参与讨论

  的合同无法兑现,造成了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在这个侵权案公布前,t公司曾通过各种途径要求私下了结此案,但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印刷科学研究所已将此案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当天,电视台转播了这次新闻发布会,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t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受到官办的印刷科学研究所和代表国家的新闻出版局的指控,在我国社会环境下,公众心理上容易倾向谁,是显而易见的,t公司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t公司决定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纠正新闻媒介的失实报道。

  公司的公共关系部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

  第一、 制定会议议程,安排新闻发言人:公关部长说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目的,公司副总裁作为新闻发言人介绍情况,申明立场,直接负责“高级排版”系统的部门经理出席并作补充发言,由y介绍他辞职并调入t公司的经过,公司总裁讲话。

  第二、 准备记者提问,并请记者参观“高级排版系统”。

  第三、 安排两位精明能干的公共关系人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及总裁准备发言稿。

  第四、 邀请新闻媒体,其中包括上次对此事有报道的电视台和省科技日报。

  一切都准备好后,t公司召开了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四个方面对“高级排版系统”纠纷始末作了说明:

  第一、 t公司认为,印刷科学研究所所长s先生在向新闻界介绍这一纠纷始末时,有意回避了这桩公案的核心,公案的起因是y作为一个在电脑排版技术方面很有建树的专家,他的工作在印科所都得不到支持,成果被剽窃,工作条件差无人问津,因此他才声明退职。s所长对待有抱负的技术专家的态度以及他所挑起的这桩所谓侵权纠纷反映了我国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重大问题:这就是怎么样才能做到尊重人才,怎么样给各类人才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环境,对科技人员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一部分知识分子在掌握了部分权力之后,应该怎么样对待与他们共事多年,后来又脱颖而出,有所成就的另一些知识分子,这就是这桩公案的核心。

  第二、 t公司认为,s所长向新闻界介绍纠纷时,隐瞒或歪曲了许多重要事实。首先,s所长说,高级排版系统是由国家投资32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项目,有些新闻界也作了这样的报道,一个仅用3个人劳动即已完成的微机排版软件,竟然在1年的时间里,投资230万元巨款,这完全违背常识,因此,t公司认为这不是事实,我们愿意请s所长提供“高级排版系统”课题从1985年6月到1986年9月期间有关支出清单,也建议新闻界关心一下所谓320万元的真正用途和去向。其次,s所长说y等三人于1987年“突然宣布辞职,一不等批准,二不交待工作便不知去向”“带走了全部资料”,我们认为这不符合事实。我想这一点最好让事实说话,请看当时的事实记录(略),最后,s所长说,“t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想把这一问题私了”,这是企图贬低t公司。t公司为了帮助y等同志实现他们为我国科技出版事业做出贡献的夙愿,确实与s所长进行过一次对话,并达成一项口头协议,这是我们与s所长进行过的一次唯一的协商会,此后t公司从未打算过再与s所长进行接触,而是向省科委,b市h区劳动人事部门汇报请示此事,并请他们协助解决,这怎么能说是私了呢?

  第三,作为一个民办科技企业,t公司深深懂得旧体制对于科技人员的压制和束缚给我们经济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因此,t公司一贯采取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支持、鼓励他们发挥聪明才智,所以,t公司在y等人报效无门的时候,在有关方面的推荐下接纳了他们,并支持他们完成科技开发,这是国家的贡献,对科技体制的贡献。难道我们在y等同志已经退职,生活无着的情况下,对他们漠不关心,拒之门外?难道我们看到他们的技术构想很高,意义很大,但无力实现的时候,应当听之任之,无动于衷?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女士、先生都不会赞同我们那样做。

  第四、t公司一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坚持合法经营。尊重并保护国家和集体、个人应有的利益,在这桩法律纠纷面前,我们的态度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相信群众,相信法庭,并尽一切力量配合司法部门的工作。”

  接着y代表自己和另外两名从印科所来的科技人员作了《我们辞职前后的有关情况》的详细发言。

之后,公司总裁w就四个问题发表了看法。发言结束后,t公司领导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发布会所有议程结束后,公共关系部人员还与记者一起就新闻发布会提供的信息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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