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当我们随意走进一家商场,会发现映入眼帘的大多是那些跨国公司的品牌或是合资品牌:以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为首的“两乐”旗下的饮料品牌几乎挤满了货架,欧美各种品牌的奶粉炫耀似的摆满显耀的位置,再看看零食、糖果,就连日常的油盐酱醋调味品,也多是“八国联军”的后裔,而国产品牌黯然失色地蜷缩在不起眼的角落。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通过探讨跨国公司到底是如何开拓销售途径的,希望能够对中国民族企业提供一些有的思索。
一、销售途径拓展的前提:
以零售终端为工作起点和导向销售途径一般是指产品从生产商出发,通过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等中间环节,向各个零售店铺铺开,最终到达广大消费者。销售业务的责任范围是从生产商的仓库一直管理到零售商的产品陈列的持续的过程。跨国公司认为,作为销售途径的零售终端,由于直接面对消费者,是销售途径与消费者的接口;通过零售终端,可以掌握准确而持续的销售定单和数量。因此,销售工作是以零售为起点进行切入。围绕零售终端展开的一系列工作,包括掌握零售商类型和数量及其预计发生的定单数量、上市铺底量以至产品陈列成为跨国公司销售部门的工作重心。
在策划实施一项产品的上市推广时,跨国公司除了对市场规模容量进行调查和研究之外,最实际的工作是预测销售途径的终端零售商可以接受的最大上市量。零售商按照规模与性质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首先确定与其类型相对应的第一次定单数量,然后把整个城市或地区所有类型零售商的第一次预计定单数量加总而得出该产品的上市铺底量。一般而言,这些数量通常会因产品的特性与消费者购买渠道的不同而不同,高价值、购买计划性强的产品通常集中在大商场,而低价值、购买冲动性强的产品,通常采取分销到数目庞大的连锁店、士多店的方式。
只有当上市铺底货量、分销商场数量、重点分销商场类型等数据确定之后,跨国公司才考虑如何实施产品的上市推广。跨国公司下一步所考虑的问题是:
1、以何种形式去完成销售任务?如直营、代理、经销、批发以及其他形式。
2、在达到产品推广目标时,外在客户如经销商、批发商如何选择?应具备何种条件与推广计划相配合?
3、在市场上根据类似产品分销结果的好坏,筛选能够与自身合作得最好的分销客户。
4、在实施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对该产品销售途径的要求,对客户进行培训、支持以及监督。
从始至终,对零售商服务的客户一直都扮演着跨国公司销售业务追随者与支持者的角色,而不可能代替跨国公司销售部门成为销售业务的主导,这是跨国公司销售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客户的主要职能就是服务零售商,承担信用风险,实现低成本运作,以及担负起繁琐的行政工作等等。如果不能很好履行以上职能,客户随时都有可能被撤换。
二、销售途径模式的确定:
实施前的测试
虽然有国外成功的销售途径的经验与数据,但是由于中国市场上单位零售商销售额低、地域广大、运作成本高等特点,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可供跨国公司直接套用的成熟的途径模式。尽管在中国市场对消费者购买进行有效引导的模式方面,跨国公司已经可以重复拷贝和推而广之,但在销售途径方面,仍然必须经过测试。内容围绕着服务于零售商所产生的成本与收益的衡量、不同销售商模式的比较等。测试过程大致如下:
1、测试目标:在既定分销前提下,将费用与销售额控制在有效的比例范围,如10%或12%。
2、测试阶段:首先在中心城市各种类型的零售商中进行,然后逐步过渡到二级城市、郊县、城镇等,最后在广袤的农村地带进行。
3、测试模式:可供选择的模式有直接向零售商销售并定期服务的直营制,通过分销客户销售与定期服务零售商的分销制,通过现有批发渠道将产品销售给零售商的批发制以及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交错使用的混合制。
4、测试数据:需要取得的测试数据包括各种测试模式下的销售额度、不同途径的零售店销售额度、定期服务产生的人力、办公、行政等方面的运营成本以及运输、客户服务等其他成本,同时计算出各种不同模式下的费用比例。最后,在对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与衡量的基础上,确定最佳的销售途径模式,并将模式固定化。同时结合各地区市场的特点,设立明确的数字化的销售目标,以配合各地销售组织分别实施。
应该强调,销售途径模式的操作应当与销售策略保持一致,不能因随机因素的影响而随意变更。但同时也应该注
| 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