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就能够逃避“备案”吗?目前看来能够实现。因为为了保障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信息产业部严格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的责任,强调“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站的空间所在来规范责任。这样一来,空间搬迁到香港或境外,备案就无法落实。
同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早在2000年颁布实施,可我国互联网上活跃的众多BBS一样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主要的原因是数量众多,国家监管困难,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加以管理。今天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备案管理办法》也规定较高的罚则,但关键还在落实和事后的监督制裁,否则又名存实亡!
| 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