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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基本通关程序说明

作者:佚名    现代物流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0 我要参与讨论

    进出口货物的通关,一般来说,可分为四个基本环节,用流程表明,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结关。

  1、申报

  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进出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随付有关货运和商业单证,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必须提供发票、装箱单、提运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进出口批文、减免税证明及加工贸易备案手册等单证。

  2、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告单位的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报的详细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报关员必须在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3、征税

  征税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的税费。

  4、放行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款,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决定的工作程序。

  5、结关

  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后续管理的货物,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作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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