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油价上涨给道路客运企业造成的压力,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物价局日前表示,从6月1日起,辽宁道路客运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的有关规定,以此前成品油市场价格为基础,以每吨成品油上涨100元为一档,成品油价格每上涨100元/吨,每人每公里收取燃油附加费1.1厘,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反之,如果成品油价格下降,每下降100元/吨,则每人每公里减收燃油附加1.1厘,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减收。此次燃油价格上涨500元/吨,辽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每人每公里上涨5.5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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